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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《金刚经》第十七品:究竟无我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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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品 究竟无我分 尔时,须菩提白佛言:“世尊!善男子、善女人,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,云何应住?云何降伏其心?” 佛告须菩提:“善男子、善女人,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,当生如是心,我应灭度一切众生。灭度一切众生已,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。何以故?须菩提!若菩萨有我相、人相、众生相、寿者相,则非菩萨。所以者何?须菩提!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。须菩提!于意云何?如来于燃灯佛所,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?”

“不也,世尊!如我解佛所说义,佛于燃灯佛所,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” 佛言:“如是!如是!须菩提!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须菩提!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,燃灯佛则不与我授记:‘汝于来世,当得作佛,号释迦牟尼。’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,是故燃灯佛与我授记,作是言:‘汝于来世,当得作佛,号释迦牟尼。’何以故?如来者,即诸法如义。若有人言:‘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’。须菩提!实无有法,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须菩提!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,于是中无实无虚。是故如来说:一切法皆是佛法。须菩提!所言一切法者,即非一切法,是故名一切法。须菩提!譬如人身长大。”

须菩提言:“世尊!如来说:人身长大,则为非大身,是名大身。” “须菩提!菩萨亦如是。若作是言:‘我当灭度无量众生’,则不名菩萨。何以故?须菩提!实无有法名为菩萨。是故佛说:一切法无我、无人、无众生、无寿者。须菩提!若菩萨作是言:‘我当庄严佛土’,是不名菩萨。何以故?如来说:庄严佛土者,即非庄严,是名庄严。须菩提!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,如来说名真是菩萨。”


尔时,具寿善现白佛言:“世尊!诸有发趣菩萨乘者,应云何住?云何修行?云何摄伏其心?” 佛告善现:“诸有发趣菩萨乘者,当生如是心:我当解脱一切有情,令入无余依妙涅槃界。虽度如是无量有情,令灭度已,而无有情得灭度者。何以故?善现!若诸菩萨摩诃萨有情想转,不应说名菩萨摩诃萨;若有命者想转、士夫想转、补特伽罗想转、意生想转、摩纳婆想转、作者想转、受者想转,不应说名菩萨摩诃萨。何以故?善现!无有少法名为发趣菩萨乘者。 善现!于意云何?如来于然灯佛所,颇有少法能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?”

善现答言:“不也,世尊!如我解佛所说义者,如来于然灯佛所,无有少法能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” 佛言:“善现!如是如是。如汝所说。如来于然灯佛所,无有少法能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善现!若如来于然灯佛所,有少法能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,然灯佛不应授我记言:‘汝摩纳婆,于当来世,当得作佛,号释迦牟尼如来、应、正等觉。’善现!以如来于然灯佛所,无有少法能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,是故然灯佛授我记言:‘汝摩纳婆,于当来世,当得作佛,号释迦牟尼如来、应、正等觉。’何以故?善现!言如来者,即是真实、真如、如相,不生、不灭、不住、真际、实际、境界、离生、离灭、空性、平等性、离诸分别。善现!若有人言:‘如来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’者,无有是处。何以故?善现!实无有法如来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善现!如来所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,于是中无实无妄。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。善现!一切法、一切法者,如来说非一切法,是故如来说名一切法。 善现!譬如士夫具足身相。” 善现白言:“世尊!如来说士夫具足身相,即为非相,是故如来说名士夫具足身相。”

佛告善现:“如是如是。若诸菩萨摩诃萨作如是言:‘我当成办有情解脱。’则不应说名菩萨摩诃萨。何以故?善现!颇有少法名菩萨摩诃萨不?”

善现答言:“不也,世尊!”

佛告善现:“善现!是故如来说一切法无有有情、无有命者、无有士夫、无有补特伽罗。善现!若诸菩萨摩诃萨作如是言:‘我当成办佛土庄严。’是不应说名菩萨摩诃萨。何以故?善现!佛土庄严、佛土庄严者,如来说非庄严,是故如来说名佛土庄严。善现!若诸菩萨摩诃萨于无我法无生法中忍解决定,如来应说是名菩萨摩诃萨。”

本品中,须菩提重提第二品之问:"云何应住?云何降伏其心?"回顾前面的回答,重点其实有两层:

其一,发愿,定目标。一切修行都是以自己的初心发愿为基准,都是为了靠近那个目标。这是修行者必不可少的步骤。愿无大小、无高低贵贱之分,它是一个人的究竟根本初心。

其二,不住相布施。这是初学者入门时首先要领会的思想:多行善事,而不住于功德之相。

而佛陀在本品的回答,又在这两层之上往前推进,我看到三个更深的重点。

一、灭度而无灭度:破布施之相

当生如是心,我应灭度一切众生。灭度一切众生已,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。

此句与第二品"如是灭度无量无边众生,实无众生得灭度者"遥相呼应,都在破相破执。众生并非眼巴巴等着谁来救度,终究是自渡;菩萨度众生,不是居高临下的给予,而是修行本身。布施波罗蜜不是交易,不要求对方的感激与回应,也不依赖外界的反馈来确认自己的功德。 换句话说:不是别人需要我的布施,是我需要布施来修心。 布施是一种态度,一种对外界的根本姿态。佛学的底色是利他,但此利他并不意味着"外界缺我不可";恰恰相反,它是我内心的自然流露,与外界如何评价无关。不住相布施,方能不陷入人我、施受、功德之分别。

二、实无有法:从破相到破法

实无有法,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

前文讲布施、讲六度,皆是法;到此却说"无有法"。这不是否定法,而是否定住于法、执于法。所谓"无有法",并非虚无,而是无有定法。一切法门都是方便,都是指月之手。 佛慈悲,怕我们把他指月的手误当成月亮本身;但既然要说法,又不能不说,于是边说边扫:法只是方向,不是标准答案。修行者在实际中行持,要懂得思考、领悟、因机而用,不可死死抱住某一法相。 推及日常,我们常与人争对错、争正反,以为某一方绝对正确。如今想来,哪有放之四海皆准的"定法"?以包容万物之心,虚心接纳一切法而不执于任何一法,才是般若的起点。

三、究竟无我:四相归一相

一切法无我、无人、无众生、无寿者。

本品名为"究竟无我"。有人说:见天地,见众生,见自己。最难的是见自己;更难的是见了"我"之后,还能把它"无"掉。 我相、人相、众生相、寿者相,说起来是四相,实则一相——都是我执的不同面向。若跳出鸠摩罗什的译名、跳出这些文字之相,义理上种种分别,最终都汇归为一个意向:究竟无我。 无我,即无一切相。发菩提心、度众生、成佛道,皆是假名;唯有通达无我法者,才名为真菩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