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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《中论》破因缘品(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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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果从缘生,是缘无自性; 从无自性生,何得从缘生? 果不从缘生,不从非缘生; 以果无有故,缘、非缘亦无。

承接上篇。上篇说到,缘中无果,非缘中亦无果;果不从缘生,亦不从非缘生。龙树菩萨再推进一步:果既不可得,缘亦无自性。

缘亦无自性

若说果从缘生,则此缘必当有能生果的自性。缘自身也是众缘和合而成,没有独立的自性。

以谷芽为例。种子、土壤、水分、阳光,合而有芽。我们说“种子是芽的因缘”,种子自身也是由先前的谷、先前的因缘所生。种子没有独立自性。无自性,则不能生芽。

缘若有实有自性,则应恒常能生果。火有烧性,应烧一切;水有湿性,应湿一切。火不烧湿柴,水不湿油。缘的“能生”依特定条件假立。

“缘能生果”这个判断,在胜义谛中不成立。缘无自性,不能生;果无自性,无所生。

果空故缘空

以果无有故,缘、非缘亦无。

这是整品的收束。果不可得,缘与非缘的分别也不可得。

“缘”是相对“果”而安立的名字。没有果,就没有缘;没有非缘,也无所谓缘。没有左,就没有右;没有此岸,就没有彼岸。

我们平常说“因缘和合”,已经在用假名描述假名。因缘是假名,果也是假名。假名不坏,可以建立世俗的因果律。执为实有,则入常见或断见。

《破因缘品》脉络总结

《破因缘品第一》的脉络:

  1. 八不总纲:不生不灭、不常不断、不一不异、不来不出。这是中观的总持门。
  2. 破四生:诸法不自生、不他生、不共生、不无因生。生相不可得,故知无生。
  3. 破自性他性:众缘中求自性不可得;无自性,则他性亦无。
  4. 破四缘:因缘、次第缘、缘缘、增上缘,一一检视,缘中无果,缘亦无自性。
  5. 结归空假中:果空故缘空,缘空故非缘亦空;而世俗假名不坏,因果相续宛然。

龙树菩萨破的是对因果的实执。“因缘生法”“此生故彼生”,在世俗层面都成立。执有实在的“因”生出实在的“果”,执有实在的“自性”在运作,是邪见。

《金刚经》说:“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,应作如是观。”《破因缘品》展开这句话的理路:有为法依因缘生,因缘无自性,有为法亦无自性。

一点体会

读《破因缘品》,看到的是执取方式的问题。

我们习惯把事物看成自有、实在、独立的。看到一个东西,立刻给它贴标签、下判断、生情绪。龙树的论法指出,“看到”是因缘和合。眼根、色尘、眼识,三者和合才有“见”;缺一,则无见。所见之相,没有独立自性。

某件事是因缘和合,我的反应也是因缘和合。两者之间没有实有的因果线,把“伤害”从外物直传到内心。伤害的感觉生起,自有它自己的因缘。看见这一点,就能不把“苦”交给一个外在的敌人。

破自性但不断灭因果。杀因感苦果,善因感乐果,这在世俗层面成立。因果链条不可执为实有。无自性,因果才能相续;因果有定性,善只能感善、恶只能感恶,人便无转变的可能。无自性,修行才有意义。

“应无所住而生其心”。没有一个坚固的住处可住。心不住于生,不住于灭,不住于常,不住于断。三心本不可得,亦不可失。

《破因缘品》是《中论》的第一品。后面诸品在此基础上展开。“无生”“无自性”是继续读下去的基础。

姑妄言之,非说所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