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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《中论》破六情品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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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品破的是"去来":三时中无去,三门中无去者,去、去者、所去处但有假名,如幻如化。论敌在这一品换了立足点——不再指着眼前的路说话,改引佛经:经中明明说了有六情。这一品破的就是这个"见"。

六情就是六根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。在龙树菩萨的时代,这是各家共许的常识,也是佛经明文。这一品的辩论,便从佛经开始。

论敌立宗:经中说有六情

眼耳及鼻舌,身意等六情, 此眼等六情,行色等六尘。

前两品的论敌以现量立宗:我亲眼看见有人在路上走。这一品改引圣言量:经中说得明白,眼等六情,行于色等六尘。眼为内情,色为外尘,眼能见色;乃至意为内情,法为外尘,意能知法。你是佛弟子,总不能否认佛说的话。

这一问比前两品更难招架。否认眼见,可以说眼睛会骗人;否认佛经,阵脚先乱了。

答曰:无也。

龙树菩萨答得干脆。眼睛长在脸上,耳朵听得见声,这些他不否认。他破的是"眼有实性、见有自性":以为眼里装着一种叫"见"的实在能力,独立自存,不待众缘。

眼能见自己吗

是眼则不能,自见其己体; 若不能自见,云何见余物?

若"见"是眼的自性,眼应当能自见。青目菩萨释:灯能自照,亦能照他;眼若是实有的"见相",亦应自见,亦应见他,而实不尔。

眼看不见自己。照镜子看见的是影像,不是眼自己。连自己都照不见的东西,说它里头住着一种独立的"见性",再由这见性去看万物——这个说法立不住。

火喻救不得

问曰:眼虽不能自见,而能见他;如火能烧他,不能自烧。

对方举例:火能烧柴,从不烧自己;眼虽不见自,何妨见他?

答曰:

火喻则不能,成于眼见法; 去、未去、去时,已总答是事。

龙树菩萨不接火喻的话头,直接翻到上一品的判词。青目菩萨释:是事去来品中已答——已烧中无烧,未烧中无烧,烧时中无烧;如是已见、未见、见时,俱无见相。

已见中无见:见已成过去,见相已灭。灭掉的见,不能说它"正在见"。

未见中无见:见尚未生,眼未对色。未生之法,无从谈见。

见时中无见:所谓"正在见",是一半已见、一半未见的拼合。两头俱无,拼合之中见在哪里?

《中论》二十七品是连环的。前一品破掉的实执,后一品不许换个马甲再领进来。读《中论》不能单读一品,品的次第就是破执的次第。

见,待缘而生

见若未见时,则不名为见; 而言见能见,是事则不然。

眼未对色时,不名为见。青目菩萨释:眼未对色,则不能见,尔时不名为见,因对色名为见。

"见"是众缘和合的假名:要眼根,要色尘,要光,要距离,要作意。待缘而起,缘聚则有、缘散则无,说不上独立自存的自性。若见有自性,闭着眼也应看见,暗室里也应看见。

偈中说"而言见能见,是事则不然":明白自己“见”的本质是什么,就不会以一“见”而言“事”。

观行:把"亲眼所见"看清楚

我们一天里要说多少次"我亲眼看见的"?亲眼所见,是我们判断真假最硬的底牌,也是争执中最常拍在桌上的那句话。

龙树菩萨问的是:那张底牌里的"见",究竟在哪里?不对色时无见,见依众缘而起。光线、距离、角度、心情、成见,都参与每一次"看见"。把这样的"见"当成终审判决,争执便没了尽头。

看清“见”无自性,眼睛照样用,路照样看,是非照样辨。但是心里明白:"我亲眼所见"是众缘的报告,当不得实相的图章。见本如幻,如幻故无碍——眼中历历是历历,心中无一见可得。

姑妄言之。非说所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