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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《金刚经》第二十一品:非说所说分
第二十一品 非说所说分 “须菩提!汝勿谓如来作是念:‘我当有所说法。’莫作是念,何以故?若人言:如来有所说法,即为谤佛,不能解我所说故。须菩提!说法者,无法可说,是名说法。” 尔时,慧命须菩提白佛言:“世尊!颇有众生,于未来世,闻说是法,生信心不?” 佛言:“须菩提!彼非众生,非不众生。何以故?须菩提!众生众生者,如来说非众生,是名众生。”
“复次,善现!于意云何?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:‘我当有所说法。’善现!莫作是念。所以者何?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,即为谤我,不能解我所说故。善现!说法说法者,无法可说,是名说法。” “尔时,具寿善现白佛言:‘世尊!颇有有情,于当来世,后时后分后五百岁,正法灭时,闻说如是法门,生实想不?’” “佛告善现:‘莫作是说:颇有有情,于当来世,后时后分后五百岁,正法灭时,闻说如是法门,生实想不?然复,善现!有菩萨摩诃萨,于当来世,后时后分后五百岁,正法灭时,闻说如是法门,虽一刹那生净信者,当知是人,不于一佛所种诸善根,已于无量百千佛所种诸善根。’”
「说法者,无法可说,是名说法。」 这一句是本品的核心,也是整卷《金刚经》的关键处。 说「如来有所说法」,是执于有;说「如来无所说法」,是执于无。而「说法者,无法可说」,既不落有,也不落空,这才是「说法」的真义。
所谓「法」,不过是指月之手、渡河之筏,是为了传达思想而设的方便。若把手指误认为月亮,把竹筏错当成彼岸,便是谤佛。前阵子看到有人批判「佛陀割肉喂鹰」的故事,分析来分析去,最后得出结论说「佛学不行」——这其实正是彻底的误解。想了解一件事,不能只看表面。「庄严佛土者,则非庄严,是名庄严」,我们不能沉迷于「庄严佛土」这件事本身,而要明白它背后的用意,回到佛法的初心:佛法是引导我们接近般若思想,这才是本质。不是为了让我们把某一部经典、某一种说法当成唯一的真理。《法界通化分》里也说过,为了让众生都能接近般若,才生出了种种方便法门。我们要带着最初的发心,根据目的去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;而最终目的,始终是为了接近般若,成就自己最初的发愿。
同时,既不可执着于「法」,也不可执着于「非法」——执着于「如来无所说法」,同样会落入断灭相。前面我也谈到过自己怎么破断灭相:就是回到初心。当人陷入虚无时,及时回想自己当初为何出发、发了什么愿,便能把自己拉回来。若无方向、无目标,一切确实都显得虚无、毫无意义;但人的意义与初心,终究要靠自己去找。若只靠空想,便很容易滑向断灭。
最后再回到那句:「说法者,无法可说。」若有机会分享或输出什么,都应保持谦下。这些都只是自己这双眼、这一念所照见的,即便视野再开阔,看问题也只能说相对圆融。佛陀尚且边说边扫,何况我们?每句话出口之前,不妨提醒自己:非说所说。